公積金問答
發(fā)布時間: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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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問答
問:如何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答: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各12%;外商和港澳臺投資企業(yè)和個人各10%—12%;其他企業(yè)(含企業(yè)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各8%—12%。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參照機關事業(yè)單位繳存比例執(zhí)行。
問: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年度如何確定?
答: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年度是自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這樣規(guī)定主要是因為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金額是依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乘以職工和單位的繳存比例之和確定的,而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收入往往到每年的三四月份才能由市統(tǒng)計部門向社會公布。
問: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怎樣計算?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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